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修正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》第十四條,新增「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」,針對民眾自海外郵購,具備藍牙、Wi-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電信裝置,包括無線鍵盤與滑鼠、手機、遊戲主機、VR等,每件需收取750元的審查費用,5日起上路,引起網民熱議。
所謂「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」,指的是一般大眾可使用、無需執照的無線電設備,例如具備藍牙、Wi-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裝置,包括無線耳機、遊戲手把、無線鍵盤滑鼠、遊戲主機、VR等。個人郵購每件750元,NCC:維修、更換付上工單就免付審查費網路上傳遞版本繁多,到底審查費怎麼收?
根據法規、NCC 最新回應的新聞稿以及官員說明,個人透過海外郵購「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」(即無需執照、一般大眾可使用的具備藍牙、Wi-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設備),無論購買多少,每件需繳交 750 元審查費。此外,若個人郵購超過 2 件(不含)以上,則是申請「進口許可證」。
目前申請進口許可證的費用為紙本 600 元,或給證號 400 元,但不需額外繳納審查費。這也導致一種矛盾的情況:購買較少的民眾反而需負擔較高的規費。對此,NCC 官員表示,此次修法未調整「進口許可證」的收費標準,未來將會修法,使其費用與審查費一致,調整為 750 元。【NCC審查費750之亂》維修寄回也要收費?藍芽耳機要算1500元?NCC給答案】
至於設備維修或更換(RMA),是否會因為進出境而重複收費?NCC 官員解釋,只要附上維修工單,就無需再繳納750元審查費,但工單上需清楚註明廠牌與型號,且與原設備一致,以免發生爭議。
針對網傳「藍牙耳機左耳、右耳分開計算,需繳 1500 元審查費」的說法,NCC 官員澄清,審查時對「每件」的認定標準是 以同一個包裝計算,只要耳機 左右耳放在同一個紙盒或外裝塑袋內,就視為一件,不會分開計費。
NCC強調,若民眾是隨身攜帶入境,例如出國購買並帶回台灣,則5 部(含)以下,免繳 750 元審查費,亦不需申請進口許可證;超過 5 部,需申請進口許可證,繳交600或400元,未來將修法為750元與審查費一致。
出處:信傳媒( https://www.cmmedia.com.tw/home/articles/52373 )